别人借给我的钱没有纸条。他进了监狱。为了收回这笔钱,我能做些什么?
-
法律分析:可以,朋友借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先与借款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审核通过
-
你好,你有欠条或者借条吗
-
建议考虑诉讼索款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