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处罚证据的证明效力是什么?

行政处罚
2024-05-01 13:32: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行政处罚的证据包括哪些类型
    1、行政处罚的证据包括:
    (1)书证,文字、符号、图案等表达出的思想内容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
    (2)物证,一切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
    (3)视听资料,利用录音等手段反映出的音响或其他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资料;
    (4)证人证言,了解行政违法行为的人以口头等方式向行政机关或组织所作的陈述;
    (5)当事人的陈述,行政违法行为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结论;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及电子数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二、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有:
    1、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5、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6、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7、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8、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 行政处罚证据种类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材料、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行政处罚证据是指证明行政行为违法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成为定案依据。
    根据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根据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行政处罚证据种类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材料、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行政处罚证据是指证明行政行为违法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成为定案依据。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