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案件财产另诉是合理的行为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5-01 14:1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财产可以另行起诉。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对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
  • 起诉离婚财产另行起诉可以。法院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另行起诉】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
  • 离婚后财产纠纷一般是不能就此提起反诉的。反诉是指在已经进行的诉讼中,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的一种独立之诉,目的是为了抵销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而离婚财产纠纷不存在提出一个新的独立的,与本诉不同的诉讼请求。
    因此,被告提出的反诉不具有反诉的特征,其提出的反诉不能成立。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
    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