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对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
一、一类地区包括
广州、深圳、珠海、
佛山、
中山、
东莞等六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六千元以上。
二、二类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
云浮等十五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四千元以上。法律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六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