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赠与和遗嘱的区别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
2024-05-01 14: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赠与和遗嘱区别如下:
    1、遗嘱是立遗嘱人在死亡前就遗产留下的财务安排。遗嘱应当在立遗嘱人死亡后生效;
    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为确定赠与行为和实现赠与目的而签订的协议。
    赠与合同的生效一般以交付为条件,但法律明确规定了房地产赠与和公证赠与,应当依法办理;
    3、公民可以立遗嘱向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赠送个人财产。根据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财产免费给予受赠人的合同,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遗嘱与赠与协议的区别:
    1、产生法律作用的时间不同。遗嘱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生效;赠与合同的生效一般是以交付为条件,但法律对不动产的赠与、公证赠与作出了明确规定,应依法办理;
    2、法律性质不同。
    遗嘱是单方的行为;赠与是合同关系,是双方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房产赠与遗嘱通常要包含以下内容:
    1、标题、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
    2、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遗嘱的份数、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3、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并写明遗嘱的日期。
    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手续办理资料如下所示: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