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罚驱逐出境执行机关是哪个

刑事辩护
2024-05-01 15:1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驱逐出境是行政处罚,但在刑事处罚也有,主要根据外国人是否有犯罪来决定属于哪种处罚。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出境入境管理,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承办的公安机关可以层报公安部处以驱逐出境。
    公安部作出的驱逐出境决定为最终决定,由承办机关宣布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 驱逐出境是行政处罚,但在刑事处罚也有,主要根据外国人是否有犯罪来决定属于哪种处罚。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出境入境管理,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承办的公安机关可以层报公安部处以驱逐出境。
    公安部作出的驱逐出境决定为最终决定,由承办机关宣布并执行。
    同时根据我国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由于驱逐出境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故符合附加刑的基本特征。
    由于驱逐出境仅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与无国籍的人),故是一种特殊的附加刑。
  • 刑法规定的驱逐出境是由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执行,外事和武警边防部队等单位配合。根据《刑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
    二是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