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股东认缴出资额8000W,实缴出资3000W。B股东认缴出资额2000W,实缴出资0。公司偿还2500W债务后破产了,没了,事后,A股东能否向B股东追偿?或者要求B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债务?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5-01 15:24:0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如果股东没有如实出资的,管理人可以对出资进行追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第三十六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