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能与家属沟通,但经办案机关同意,经
公安机关批准。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处于调查阶段。除办案单位、检察院、律师(律师会议需要办案单位同意且不需要的除外)外,其他人不得提出审判、会见犯罪嫌疑人或与外界沟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