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有借条出借人死亡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5-01 17:3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贷款债务人死亡怎么办
    1、贷款人死亡的,其所欠债务以该贷款人遗留的财产价值为限进行偿还,虽然贷款人已经死亡,但是不影响借款人的债权的实现,除非贷款人没有任何财产遗留。贷款人死亡的,借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贷款人遗产,也可以与继承人协商,让继承人用遗产清偿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债务人死亡债务如何偿还
    债务人死亡债务偿还方式有:
    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在生的一方主张债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
    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一方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的,生存一方即获得了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生存一方所行使的追偿权又要受夫妻财产制度和遗产继承制度的限制。主要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即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应当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
    如约定属于死亡一方的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当用死亡方的其他遗产予以偿还;
    (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可以用死亡一方的其他遗产清偿,比方说死亡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3)生存一方求偿权的行使以死亡一方的全部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除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以外,生存一方的求偿权将不能实现。
    2、属于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从债务人的遗产中主张权利。若遗产已经被分割,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的继承人在所继承的借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3、属于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他合伙人承担债务。

  • 一、民间借贷债务人死亡如何处理
    1、民间借贷债务人死亡应通过继承债务人财产的继承人主张清偿债务。如果在有遗产的情况下,债权人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而放弃继承的除外,已经继承的,应以继承的债务人财产的份额内偿还债务,借款人死亡并不影响抵押借贷关系的认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1)如果借款人生前债务系他们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其妻子以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他的女儿没有偿还义务;
    (2)如果债务人生前债务系其个人债务,则其妻子没有偿还义务,他的女儿更没有偿还义务;
    (3)如果其父母、妻子和女儿继承了借款人的遗产,则其父母、妻子和女儿须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4)关键要搞清楚借款人有哪些遗产、债务是否他们夫妻共同债务这两个关键问题。
    二、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处理
    如果双方约定无息,并且6个月付清,6个月内,不可以主张利息的,但对于超过6个月不归还,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到期不还时可以发一份书面通知,要求还款,并主张逾期利息;如果还是不还,就可以提起诉讼了。
  • 有借条,债务人死了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其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欠款,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欠款,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也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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