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写好不同意离婚答辩状?

起诉离婚
2024-05-01 19:0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愿离婚答辩状的写法:第一步,应当写明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身份信息。第二步,应当写明不愿离婚的诉讼请求、婚姻关系基本情况、双方感情未破裂的事实、相关证据等。
    第三步,写明此致法院,并由当事人签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不同意离婚,答辩状应当这样写:
    1、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2、因为是不同意离婚的,因此在答辩状中,应当提出夫妻之间的感情没有破裂,并且提交相关的证据,不符合离婚条件,让人民法院应当判决不准离婚;
    3、对起诉状中的理由有反驳的,可以在答辩状中写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不同意离婚,答辩状应当这样写:
    1、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2、因为是不同意离婚的,因此在答辩状中,应当提出夫妻之间的感情没有破裂,并且提交相关的证据,不符合离婚条件,让人民法院应当判决不准离婚;
    3、对起诉状中的理由有反驳的,可以在答辩状中写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