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昨天让车撞了。对方负全部责任,撞到脚,去医院检查骨头没有受伤。我没有住院。但是我现在不能走路。我只能呆在家里,不能去上班。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如何索赔?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5-01 19: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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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可向对方索要下列赔偿:1、医疗费,按住院病历单、缴费单据等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住宿费等合理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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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