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里的附加条款的正规撰写方式:
1、写明拟定附加条款的原因;
2、明确附加条款的内容;
3、注明当附加条款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