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财物能做抵押物呢

抵押担保
2024-05-01 19:4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物权法》、《担保法》规定: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设立抵押权时,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四)担保的范围。
  • 可以抵押贷款,你需要承担担保还款责任
  • 下列财物能做抵押物:
    1.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海域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建造中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