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咨询我你好,我在甲公司交保险,在乙公司上班,乙公司没给我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合理吗?

社会保险
2024-05-01 19:50: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及时要求用人单位补签订合同,如果不签可以去投诉。
  •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

  • 1、和公司没有签合同影响还是较大的,因为一旦产生争议,需要耗费精力去提供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证明。
    2、建立劳动关系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的,否则,单位需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参加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3、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
    因此,单位未按规定为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4、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并继续工作至三十天届满即可。
    因此,单位关于“提出离职都要在提出三个月之后才能走,不然要扣钱”的规定是违法的。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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