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昨天打球,对方球员进攻传球的时候,就是我没有防守他,他一个传球把我眼睛打充血了,对方需要赔偿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01 20: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进行协商处理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打球受伤了对方不需要赔偿。
    打球是属于体育竞技,存在风险,若不是故意,不需要赔偿:
    1、打球受伤了,如果是对方的原因造成的,对方确实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即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如果是受伤者不小心受伤了,那么这个责任对方是不需要承担的。

    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受害人故意】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第三人过错】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甘风险】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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