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无缘无故被打了。派出所立案说我应该先交医疗费,出院后再解决。问题是我还没看到击球员。现在我出院了。我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01 20:4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打了报警后可以积极的和对方协商赔偿的费用,当然了,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要求赔偿。被打了轻微伤处理赔偿一般是按照实际的损害支出来进行一定的赔偿的,具体包括以下项目。1、医疗费;2、护理费;3、伙食补助费4、误工费。只要把这些进行赔偿就可以了。起诉后,你方要求技术鉴定,评估对方伤情应当住院几天。鉴定后,超出鉴定天数的住院费、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金等,由对方自己承担;你方只承担法律规定的住院期的损失。轻微伤需要住院的时间是有标准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 一般来说,身体受到伤害,以就近和伤害程序所需就诊为原则。伤害后就诊应根据病情,一般只能在一家医院,再就诊也应当到最先就医的医院或者进行主要治疗的医院就诊。要记住:对未经治疗医院批准而擅自转院治疗的,其转院后的医疗费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一般是不予认定的。费用莫扩大。《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所以,赔偿的标准和赔偿费用的范围是一定的。
  • 伤情重吗?对方不积极赔那就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