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第一被告人可以缓刑吗?

刑事辩护
2024-05-01 20:4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处于死刑缓刑期间。那么一般是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如果是有悔过自新的情节的,并且表现很良好的好,那么一般是可以获得相关的减刑的,如果表现特别好,减刑成功了,那么就不用判处死刑了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适用于以下几种条件都满足的情况,
    ①、原判刑罚是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
    ②、犯罪人不是累犯;
    ③、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旨再危害社会。
    缓刑不可以申请只能建议:一般在庭审过程中积极辩护争取缓刑就可以了(同时提供证明第上面的条件,请求法院判处缓刑),是否批准要看合议庭评议的结果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从犯是初犯是否会判缓刑需视情况而定:
    1、犯罪嫌疑人初次犯罪、临时起意、积极退赃、认罪态度好的,法官可以考虑宣告缓刑;
    2、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3、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法官可以考虑宣告缓刑。
    缓刑的执行方式是什么
    缓刑的执行方式为:
    1、缓刑判决从依法确定之日起,人民法院就应当立即交付执行;
    2、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交付考察;
    3、实行亲属责任担保和经济担保的方法,督促缓刑犯自觉接受改造;
    4、回访考察;
    5、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