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竞业限制相关问题,之前签订的有竞业限制协议,想咨询有关应用竞业仲裁的可行性电话或者实地面谈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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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至于您这种情况,需进一步了解协议约定内容,才能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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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并不适用于每个劳动者;
二、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竞业限制协议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因此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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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竞业限制的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的规定。因为竞业限制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争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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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