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去买东西,我开车去接他,把车停在路边,等回来的时候就被贴了罚单,请问违章停车要怎么处理?扣分吗?罚款是多少?

2019-07-11 14:40: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3.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 第一,通过查询确认自己的交通违例行为是电子眼拍摄的交通违例行为,方可选择任一处理点接受处理。如果是流动电子警察,即路面执勤民警用相机或摄像查处的,必须到执勤民警所属大队违例处理点接受处理。
    第二,依法要求接受处理的是交通违例的当事人或车主。当事人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方可查询、打印违例处理通知书。
    第三,当场核对违例通知书各项条款、指标,确认无误后才可以签名。
    违例当事人或车主代办者需在相应位置签名,一经签名认可,法律上即时生效。
    第四,要妥善保存交款单。
    第五,被扣车、扣牌证者或外地车需要出具违例处理回执者,交款后须返回处理点办理相关手续,其他情况交款后不必返回。
    第六,领取电子监控交通违例行政处罚通知书后15日内缴款,免收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第七,单位要求领取违例记录清单的,凭当事人单位介绍信、工作证、企业代码办理。
  • 交通事故本身不需要扣分罚款,只是构成犯罪的可以吊销驾照,但是交警可以对交通事故中驾驶人的违法行为罚款记分。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2、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 违章停车,罚款200元,有些地方违停是不扣分的。有如下情况违停的,是需要扣分的,其它地方违停是不需要扣分的。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