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立案需提交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身份证或居住证件复印件;
3、结婚证、户口本或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
4、财产清单复印件,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案立案流程是什么:
1、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2、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3、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4、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