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年前我和我家亲戚创了个公司,(另外两人由B,C代替)公司有三个人我是法人担任股份51%,C另一个为49%,还有一个B因职务不便并没有加入。只是在业务上进行干涉。在公司创建后,所有业务谈判都是由B所谈判,之后的业务只是用微信聊天沟通,然后金钱来往是通过公司账户进行。我也有和工厂那边聊天。之后公司经营不太行又建了个公司也是如此谈业务,欠下了3万多的欠款未给。公司在两年前就已经注销,现在对方起诉还有用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5-02 0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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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企业欠钱,应由企业负责偿还。债权人与欠钱的企业之间发生纠纷,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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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