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工程款30万,头期15万,中期5万,尾期10万,给了头期款后,工程承包人一个半月都不开工,后经催促来了几个人,干到4月28日,我们签订的是1月14到4月14交工,已经违约了,在这期间他用给工程买材料的理由又骗取13万,现在材料也没有,那几个工人都是他们亲戚,包括工程负责人一起走了,给出的理由是我不要他们了,我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现在这种情况咋办,他这种行为怎么定性

拖欠工程款
2024-05-02 03:4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协商处理
  • 您好,建议协商处理,必要时解除合同
  • 工程款纠纷应对策略有承包人可在合同中约定以中标备案合同的计价标准为结算依据;拖欠工程款应计利息;拖欠工程款可顺延工期等条款。如果对方拖欠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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