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应当变更、撤销或解除逮捕的情形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4-05-02 05: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应当变更或解除逮捕的情形是:
    1.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2.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3.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 应当变更逮捕的情形指的是:
    1、不符合逮捕的适用条件;
    2、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3、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 应当变更为逮捕的情形包括: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