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辞职一两个多月后,突然收到前公司1071的转账。最近一个星期,我没有联系我解释情况。我不知道如何联系以前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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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劳动保障局投诉,要求劳动保障局监察机构派监察员赴原用人单位协调查处相关问题;2、如果监察部门处理不好的,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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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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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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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