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是有一个月冷静期吗,法律如何规定

起诉离婚
2024-05-02 06: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有一个月冷静期。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天起的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的30天内,夫妻双方需要一起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
    没有申请的,会被当做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协议离婚有一个月的冷静期。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而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的,可在一个月的期限内去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但是有一种离婚方式是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那就是以讼诉的手段进行的离婚。
    夫妻双方离婚如果是自愿的,应当就财产风格签订协议,夫妻双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才能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夫妻双方带去诉讼离婚的,是不需要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有两种途径,如果选择登记离婚的,确实有一个月冷静期;但若是选择起诉离婚的,则直接由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是否解除婚姻关系,不存在一个月冷静期。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登记离婚一个月的冷静期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双方当事人离婚登记申请之日开始计算的,在此之间,如果任意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是冷静期满后,双方仍旧想要离婚的,可以继续申请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相关手续,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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