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经劳动监察工作,垫付了农民工工资,因包工头不做结算,怎么追讨垫付款?

讨薪
2024-05-02 06:2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农民工讨要工资的方式: 1、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再采取其他方式; 2、劳动者可以打电话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 3、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4、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 法律分析: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农民工可以与其协商,请求其按时支付工资,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包工头仍然拖欠工资,农民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寻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农民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第七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注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