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物业未通知业主加热压制,压制造成漏水。楼下的房子被泡了,谁来承担责任?

业主维权
2024-05-02 06:4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先找物业查看漏水原因,再根据原因由谁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确定是公共排水管渗漏而又处于保修期内,开发商又不肯维修,业主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明确是楼上自家水管渗漏,经物业调解仍然不肯维修,业主要求物业提供楼上业主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业主权益受损,可要求物业和开发商承担相关的责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涉及利益较大最好委托律师介入协助。
  •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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