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精神病人的遗嘱公证问题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
2024-05-02 07:1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办理遗嘱公证的手续为:
    1、申请遗嘱公证。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2、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3、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时,除了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
    4、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公证人员对遗嘱草稿进行审查后打印,遗嘱人核对后在打印的遗嘱上签名;
    5、符合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法律分析: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
    具体程序为:
    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遗嘱拟处分的财产所有权凭证、遗嘱书、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相关的婚姻证明、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并报审批。制作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法律分析:公证遗嘱由立选法嘱人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处受理,然后公证处进行审查;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菜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千—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