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什么材料,法律如何规定

遗产继承
2024-05-02 07: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被继承人身份证明;
    2、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3、继承的财产范围的材料;
    4、亲属关系证明等。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继承权的公证手续:
    1、当事人到公证处提出继承权的公证申请;
    2、当事人提交身份证明、申请书等公证手续所需的材料;
    3、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
    4、公证处经过审查,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合法、充分的,需要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公证手续,并且依法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继承权的公证手续:
    1、当事人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公证机构对自己的继承权进行公证;
    2、当事人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等公证手续所需材料;
    3、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
    4、公证机构审查,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合法、充分的,申请继承权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