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公司能否对外签订合同,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02 08:4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如果具备下列条件的,是有效的: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的内容真实合法;
    3、合同的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分公司能够对外签订合同。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能够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的分支机构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相对人请求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决议程序的除外。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
  •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的分支机构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相对人请求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决议程序的除外。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
    公司的分支机构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相对人请求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