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这样的我们家孩子两岁把别人脸抓伤了也去医院看过也去道过谦了过去一个星期对方家长说孩子脸上还有疤又去整形美容科做去疤一次一千。后续还要做几次这些钱我要出吗

美容整形纠纷
2024-05-02 08:50: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伤害赔偿:①医疗费,即受害人受伤后为恢复健康接受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医药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费等。②护理费,即受害人在医院遵医嘱由专人对受害人进行护理所发生的费用。③误工费,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参加劳动而损失的收入,如职工工资、奖金,农民个体工商户等的劳动收入。没有工资收入的个体工商户、农工的误工收入应以他们未受伤害的平均收入或当地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为难。误工的工日应以医生开具的休假证明为准。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这种情况建议您去鉴定机构询问一下,对祛疤修复的这个后期治疗费费用能不能进行评估,如果不能,建议您在祛疤费用产生了以后再向法院起诉。当然您也要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1年诉讼时效,也就是您孩子受伤后一年内要向法院起诉,如果一年内不能做祛疤手术,那您可以先就已经产生的费用向对方主张,待祛疤治疗后再向法院起诉祛疤治疗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