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冷静期的例外情形有什么?

起诉离婚
2024-05-02 09:0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离婚冷静期的例外情形:诉讼离婚。民法典只是将“冷静期”制度规定在协议离婚中,对于夫妻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双方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教育等问题上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起诉离婚,即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并不受“冷静期”的影响,但是法院设置冷静期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冷静期例外情况如下:
    1、婚内出轨;
    2、家庭暴力。以上两种情况属于离婚冷静期例外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协议离婚时才适用。这条规定并不适用所有的离婚情形,如果发生家暴或婚内出轨现象,确实导致感情破裂,到法院去离婚的,就没有所谓的冷静期适用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法律分析:离婚冷静期是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