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报名了一个电商培训课程,在报名的第一天签署合同,在第二天提出退款,但对方在第三天才签署合同,现在对方和我说他们提供服务,因为他们将注册链接等信息也发给我了且我也回复了。请问这个合同到底有没有生效呢?

合同审查
2024-05-02 09:1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认定合同效力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二是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 在我国合同要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以下要素:首先,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能力的人可以分为公民、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者等。其次,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是指行为人建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在意志与外在表现完全一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效力待定合同经当事人追认后生效,当事人拒绝追认的,合同自始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
    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
    一、二款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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