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关于预付款的规定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5-02 09:5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预付款在法律上可以是全部金额。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约定具体内容。预付款可以是部分金额,也可以是全部金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预付款的特点如下:
    1、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
    2、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具有诺成性,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
    3、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仍属清偿;
    4、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各方的违约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来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
  •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
    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
    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预付款的特点如下:
    1、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
    2、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具有诺成性,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
    3、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仍属清偿;
    4、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
    各方的违约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来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