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拖欠员工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多次与老板联系无果

讨薪
2024-05-02 10:2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证明。
  • 欠工资如何讨薪呢?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 一、老板拖欠工资没签合同怎么办
    1、如果打工老板拖欠工资,又没有签订合同,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就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有:
    (1)工资支付凭证或,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二、什么情况下老板拖欠工资构成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1、通过隐匿转移财产,隐匿、篡改或者销毁账目、考勤记录等材料,或者直接采取隐匿逃跑的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无论自身有无支付能力,都可以构成;
    2、在自身有支付能力,但是拒不支付的情况下,同时满足“数额较大”的条件,则可构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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