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抵押担保纠纷的受偿顺序有哪些

抵押担保
2024-05-02 10:2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是查封了对方的房屋?还是对方的房屋抵押给了你?如果是对方的房屋抵押给了你,你有优先受偿权。如果你是查封了对方的房屋的话,视该房屋上有无设抵押权等情况而定你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 需要签订反担保合同,抵押权没有约定的,按照先后顺序进行受偿。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受偿
  • 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如下:
    1、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记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当事人同日在不同法定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顺序相同,抵押物因登记部门原因连续登记的,按第一次登记时间确定抵押顺序;
    2、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财产所有权属于一人时,财产所有权人可以以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
    3、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按照下列原则清偿:登记优先于未登记的赔偿;全部登记的,按登记顺序清偿;未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4、如果按顺序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先到期,抵押权人只能对抵押物价值超过顺序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进行赔偿。
    根据相关规定,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五十六条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