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判决刑事责任的机关是哪个机关

刑事辩护
2024-05-02 10:5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决刑事责任的机关是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八条 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
  • 刑事处罚由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的缓期执行由监狱执行。拘役和管制由公安局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由法院执行。刑事处罚的执行机关要根据所判处的刑罚来确定,对犯罪分子定罪处罚必须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 刑事案件法院的确定: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
    2、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3、对于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