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债发行条件如下:
1、中小企业私募债办理企业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对于中小企业定义的标准;
2、办理中小企业私募债必须有企业纳税规范;
3、申请中小企业私募债的目标企业的主营业务不能包含房地产和金融类业务;
4、办理中小企业私募债的目标企业的年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以企业年营业额收入不低于发债额度为宜;
5、中小企业私募债办理的目标企业要获得大型国企或者国有担保公司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第九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