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住宅小区临街商铺是否属于住宅小区范围,是否属于居民?可以在住宅小区免费停车吗?根据哪些法律法规?

小区物权
2024-05-02 11:4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小区商铺外的公共区域归属权,应以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规划红线内的是属于小区所有,如果是规划红线外的,则是市政用地。如果商铺门前公共区域属于小区规划用地,而非市政道路,则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当判断其是否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若商铺门前的区域,没有规划为小区公共用地,则停车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在销售时对停车位进行处理。如果在规划时已经将其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且已经将其面积全部分摊到业主房屋之中,那么这些停车位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收益权归全体业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小区内公共设施属于业主所有,“公共设施”的范围法律没有明确的界定,一般是指具备自来水、泵站、污水处理、变电、燃气、供热、垃圾处理、环卫、公厕、消防等公共用途功能的房屋。
  • 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属于全体业主共享所有权,而拆除围墙后,非小区人员进入小区,并使用小区道路,就是对业主物权的侵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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