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的房屋在前面要给后面留多透光地,是合适的,有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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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地规划局了解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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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请问当地的土地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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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光权的法律规定如下:
1、房子室内空间的高度应不低于
2、4米。
2、各楼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
0.7的系数,如果小于这个距离,就会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和居民之间的生活等。按照国家规以冬至
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为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
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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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