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外资公司的方式是:
1、签署外资公司委托书或协议书;拟写公司名称,至少三个;
2、支付注册公司的费用;提交相关资料;然后将信息交给相关部门;
3、去银行开基本账户验资;
4、刻制公司、法人章、财务章;
5、交接资料,交付余款;
6、领取执照。
符合规定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