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在一家工厂工作了13年,现在工厂关门了,工厂没有宣布破产,有无限期休假。老板口头上说他会给我们50块钱一天在家等通知,但是我们的员工负担不起!50块钱一天能做什么?律师和我们的员工应该怎么做?如果你不辞职,很难找到其他工作。如果你辞职了,你当时就不会得到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02 12:3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因为破产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有拖欠职工工资的,需要清偿职工工资和相应的社保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