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参加销售保健品的活动后,老人摔倒在路上。您是否可以向他人索赔?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02 12:58:0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如果老人的摔倒,是因为超市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或者警示的,应负责全部的赔偿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当时超市没有采取措施防滑、作出必要的提示,而老人对自己摔倒没有过错,超市就要承担全部责任,赔偿老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如果是因为老人自身的原因,可能是突然晕倒,或者是其他的情况摔倒了,那这种情况呢,并且超市也提供了相应的救助措施,这种情况超市基本是没有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