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欠债子女怎么办,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债务追讨
2024-05-02 13:1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所欠债务子女继承分情况看:
    1、父母所欠债务,由父母的财产偿还,子女无需偿还;
    2、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继承了父母遗产的,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度偿还债务。
    一、欠款人没有偿还能力的处理方式包括:
    1、如果债务人暂时没有能力偿还欠款的,则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或者是人民法院的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进行偿还;
    2、有能力偿还却拒绝偿还的,将由人民法院判处强制执行。
    二、欠钱的立案标准包括:
    1、欠钱不还,不受数额限制,多少都可以起诉,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确认是借贷关系,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子女欠债,如果子女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一般没有责任偿还。但如果子女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其监护人,有偿还的责任;如果父母继承子女的遗产的,也有偿还的责任。
    《民法典》第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视情况而定。父母欠债是个人行为,可以对其进行征信,被限制高消费等。夫妻欠钱,对孩子没有太大影响,除非有可继承的财产孩子继承,这样会承担一些责任,对其上学有一些影响,主要是影响子女就读私立高等学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