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多少?(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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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破产方案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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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情形有: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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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