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多年来,村里欠我的个人钱已经结清,没有欠条。乡镇经济管理站有台帐。怎样才能收回欠款?

债务追讨
2024-05-02 14:1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村民欠债不还:首先,对方不是恶意欠款,双方可以商定一个新的还款日期,在此日期前借款方应将所欠款项还清,如果还款时间到期,对方还是不还,有保证人的可以要求保证人偿还,没有保证人的,出借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个人债务的追讨,需要的资料主要是要有证明债务的证据。如欠条、借条、转账记录等。
  • 有欠条且债务人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追债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