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外加工上班,进厂的时候老板说五千保底,提前十天辞职工资全给我,结果我提前辞职了(到期时间是一号),老板却说十五号给我,十五号到了又说再等一个星期,现在一星期又到了,他却说要下个月才给我,并说我都没在他厂里做了,就算结也只算1800底薪算。我也没有合同什么的,我该怎么办才能维护我的利益,并且能马上拿到工资!

2019-07-11 15:55:4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不违法,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
      
    一、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
  • 一般地,租房时严谨点的会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但是经熟人介绍租房时,有些人为图方便不订合同,没有签房屋租赁合同,将租房的主要事项口头说明一下,双方达成一致后即成。于是,有些承租人住了一段时间后,发现了更满意的租房,就会想随时走。
    但是,承租人不受书面合同限制是否可以随时走,还得看租赁合同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