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一个邻居,跟我说去她爸的公司上班,结果到后面才发现她爸的公司,已经在2023年的一月份就已经注销掉了,还一直骗我,并且还把我的身份证,医保卡的复印件,还有照片都拿走了,另外一件事,就是她跟我说,让我搬出去跟她一起住,房租她来出,我就负责帮她带一下小宝宝,到后面又跟我说没钱,让我去借钱,因为实在是借不到钱就提出来要搬出来住,就因为这个事情,我们就闹翻了,她现在连水电费都不交,还要我房租的钱拿两千给她,因为当初房租的钱就拿了四千块,这件事情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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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别人欠钱不还不能搬他家东西,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那么就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要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胜诉后,对方还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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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