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把别人微信盗了,但是没有对他造成损失

网络诈骗
2024-05-02 15:20: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 您好,建议及时找回

  • 盗取别人微信属于违法行为,微信作为现代主流的通讯工具之一,本身具有着使用者的隐私性,微信中还可能存放着使用者的财产使微信本身具有一定的财产属性,非法盗取他人的微信属于违法行为,属于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和隐私权,如果因非法盗取他人微信造成他人的重大的经济损失的还会构成犯罪行为,构成经济犯罪,如果非法转移账号中的财产会构成盗窃罪。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微信属于一个网络平台,可以在微信内进行经济活动。微信号具有一定的身份识别功能以及绑定银行卡的信息,因此盗窃微信号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给对方带来严重损失,则涉嫌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