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院交通事故有后遗症怎么办,法律上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5-02 15: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受伤有后遗症,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获得相关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在治疗期间以及康复阶段,受害者耽误的工作时间以及收入;
    2、在治疗期间,因为行动不便,受害者聘请护工照顾自己的生活所花费的护理费用;
    3、受害人及其陪护的人员因为治疗或者转院花费的交通费用,受害者需要出具发票作为凭证。
    交通事故医院出具的证明有哪些
    1、医疗费用。
    伤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发票,以及出院后的后续治疗费用;
    2、护理费用。住院期间产生的护理人员数量,出院后是否需要护理人员;
    3、营养费用。住院和出院后所需的营养补充;
    4、误工时间。
    出院后所需的休息时间;
    5、伤残赔偿。伤者因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的,需要医疗机构出具受害人伤残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后遗症追诉:肇事者或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经协商处理后,过后才发现留下后遗症处理,属于“后续治疗”的,可以在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交通事故的理赔,那就是根据,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伤者的具体伤情来进行理赔的,想住院治疗期间的检查费,住院费医药费等等,都是要赔偿的,如果害怕产生后遗症,可以申请一个伤残鉴定,如果鉴定上等级了,也就是有后遗症的话,那么还要给你赔偿伤残赔偿金,但是不确定以后是否会产生后遗症,那就等产生后遗症以后再另行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